关于对金华市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金华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等级评价审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秘书处

中环卫函〔2024〕54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组织专家对金华市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金华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级评价申报资料进行了资料审查。

       评价专家组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对申报的金华市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金华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了现场考核与评价,并于 6 月 27 日完成审定工作,现将最终审定结果公示如下:

金华市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金华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AAA级

       特此公示,公示期 10 个工作日(2024 年 6 月 27 日—2024 年 7 月 10 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地址)。


联 系 人:段盼巧  15210983792

邮    箱:duanpq@caues.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2号楼三层1号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2024年6月27日

通知原文:中环卫函〔2024〕54号关于对金华市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金华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级评价审定结果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