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管家服务能力认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秘书处
中环卫函〔2024〕45号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随着社会公众对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我国城市环境卫生服务行业市场化的快速发展,城市环卫服务已经从传统单一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模式逐渐转变为集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管养、物业清洁保洁、智慧环卫等全方位服务内容于一体的“城市管家”服务模式,并已成为目前城市环卫服务项目运营的主要方式。2023年3月以来,我会认证中心按照国家认监委的有关规定,依托行业技术专家,以城市管家服务认证技术标准为依据,严格履行认证程序,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认证工作,已为上百家企业颁发了城市管家服务认证证书,并基于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相关评价标准和认证流程,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效,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切实协助广大城市环卫服务相关企业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促进我国城市环卫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和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会决定面向会员及相关企业全面开展城市管家服务能力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服务的相关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并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2.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经营行为,无安全事故。
3.企业业务范围中至少包括一项及以上“城市管家”所包含的服务项目。
三、认证项目
1.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2.垃圾收集运输服务
3.水域保洁服务
4.垃圾转运站运维服务
5.垃圾分类服务
6.公厕运维服务
7.园林绿化管护服务
8.物业清洁保洁服务
9.市政设施管养服务
10.智慧环卫服务
11.其他类环卫、清洁服务
四、认证流程
1.认证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认证申请并填写认证申请书(详见附件)。
2.提交材料:按照要求提交认证所需的相关材料。
3.文件审核:认证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文件审核,提出问题并与受认证单位进行沟通。
4.现场审查:组织注册审查员与技术专家组成的审查组,对受认证单位进行现场审查,给出审查结论,提出整改建议。
5.复核与决定:认证机构对审查组的结论进行复核,作出认证决定。
6.证书发放:对获得认证的单位,发放城市管家服务能力认证证书。
五、认证证书
1.经现场审查和复核决定,对符合《城市管家服务认证技术标准》(CCUES-CTS-307-2023)的企业,发放城市管家服务认证证书,该证书信息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我会对认证结果予以认定和采信,并发放相同等级的认定证书,证书可在我会官网查询。
2.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获证企业应于每12个月内接受一次监督审查;监督审查不通过的,将暂停或撤销证书。
六、实施机构
认证工作由我会认证中心负责实施,认证过程将严格遵守国家认监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民政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以及我会的相关规定,并接受我会和社会的监督。
七、证书使用
获证企业可根据认证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和专家意见,对企业在质量管理、运营服务、技术标准等方面潜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改进,进一步提升企业运营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认证证书可在企业形象宣传、向政府和公众传递信任、项目招投标、专利与奖项申报、相关资质和税收补贴优惠申请等方面合理使用,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 娜 13910728857
王如冰 18600564005
张田元 13072017710
杨金红 18766962800
黄文雄 15910971399
电 话:010-68336292 010-68336552
附件:服务认证申请书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2024年5月31日
通知原文:中环卫函〔2024〕45号关于开展城市管家服务能力认证工作的通知.pdf
通知附件:中环卫函〔2024〕45号关于开展城市管家服务能力认证工作的通知附件:服务认证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