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有机垃圾厌氧处理厂》征求意见的函

来源:


中环标[2023]60号

各有关单位与专家:

根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2022年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七批)>的通知》(中环标[2022]43号)要求,由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有机垃圾厌氧处理厂》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对该标准进行意见征询。请各单位提出需要修改、增补的意见,并于2024年2月4日前将意见反馈给编制组,编制组将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完成该标准的编制工作。

联 系 人:史波芬

电    话:133310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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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中环标[2023]60号关于对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团体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 有机垃圾厌氧处理厂》征求意见的函.PDF

附件: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 有机垃圾处理厂》(征求意见稿).pdf

          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 有机垃圾处理厂》(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docx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