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来源:秘书处

中环卫函[2023]67号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环卫函〔2023〕11号)的安排,我会启动了2023年度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本年度共30家企业申报。依据《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经过形式审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研究审议等流程,现已完成2023年度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并将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8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及相关材料(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地址),逾期或匿名反馈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淑宝  1866169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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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中环卫函〔2023〕67号关于2023年度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pdf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