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的通知
来源:秘书处
中环卫函 [2021]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卫协会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中“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的要求,促进先进经验的共享交流,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将面向全国征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级环卫主管部门推荐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
二、征集时间
2021年7月1日—8月30日
三、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内容应围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的建设情况及成效,篇幅控制在5000字以内,word格式,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语言流畅、图文并茂。报送材料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送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推荐函参见附件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卫协会择优筛选报送的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名额原则上参照附件3执行。未设省级环卫协会的省份可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中环协。
相关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务必注明示范基地名称、所在城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发送至征集邮箱:fenlei@caues.cn。
五、后续事宜
我会将对征集的所有素材进行分类整理、具体分析,形成有针对性的研究报告和意见建议,为相关部门的决策和工作部署提供参考。同时,将通过垃圾分类相关研讨会、协会年会暨博览会等活动,向会员和行业有关单位展示所征集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基地建设情况,以供行业交流共享。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沈佳倩 18867520918
陈燕萍 15068827122
黄玉娟 13121338638 邮 箱:fenlei@caues.cn
附件1: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情况大纲
附件2: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推荐函
附件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卫协会报送名额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2021年6月29日
附件:中环卫函[2021]29号关于征集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