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垃圾管理政策趋严 八类垃圾禁止焚烧处理
来源:金羊网
广东省广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政策趋严,已彻底杜绝“焚烧炉什么都能烧”的旧有思维。该市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市民的垃圾分类宣传,针对垃圾分类政策,设计建造更为科学的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同时,为了让市民充分了解城市管理工作,该市2018年常态化开放各类城市管理设施,其中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每月定期开放。
该市垃圾分类政策趋严,从2016年起,该市第一资源热力电厂已对建筑垃圾、有毒侵蚀性易燃易爆垃圾、危险废弃物、大件垃圾、医疗废弃物、屠宰场垃圾、人畜粪便、非服务区垃圾实施禁入。上述垃圾列入禁入名单,可确保焚烧设施更好地为市民服务,减小处理产物对环境的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处置有毒放射性传染性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将会触犯刑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广州市对环卫系统的作业要求,很多禁止处理的垃圾,已被强制分类挡在门外。如大件垃圾、医疗废弃物、机关食堂和菜市场的湿垃圾等。目前,该市各区已有专业的收运队伍处理,基层垃圾转运站会对进场垃圾进行把关,市民在投放垃圾时,也会积极配合,做好分类工作,以保证资源热力电厂的安全运营。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在7月1日起实施,个人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可处200元以下罚款;单位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交付收集单位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可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在市政府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公布处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