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出台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监管考核办法

来源:大众网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菏泽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项目运营监管考核办法》,《办法》从收运监管、处理监管、人员监管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以规范菏泽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项目的运营监管,从而提高运营质量,保障公共利益。

《办法》指出,运营方应制定针对收运处理项目适用、可行的《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制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营方用于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车辆,应当为全密闭自动加载车辆,确保密闭、完好和整洁,并喷涂规定的标识标志。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洒泼滴漏,禁止在运输途中为增加运输重量外加清水或其他物质。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联单制度。运营方应制定餐厨废弃物收运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餐厨废弃物的正常收运,并报市监管方备案。

在处理监管方面,《办法》指出,收运来的餐厨废弃物(包括食物残余、地沟油和菜场垃圾等)需通过现场计量设备分别自动称重,数据实时传输至中央控制室、市监管方监管平台。运营方应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相关要求,编制本项目的《运行和维护手册》,项目设施须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运营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运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给监管方。运营方需将餐厨废弃物预处理、自动分选固形物、废渣和沼渣产生及处理等情况等以《月度运行报告》的形式上报给市环卫办。运营方在生产过程中应规范使用各种化工原料。运营方严禁将废油脂未处理达标或通过非法途径转卖,发现一次监管方将向运营方收取违约金20万元。对沼渣、沼液和生产废水的处置有一项不合格的,运营方每次需向监管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

《办法》还明确指出,在财务监管方面,运营方未经监管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出租或以任何形式转让、承包给第三方。费用结算方面,财务对运营项目实行百分制考核,由市环卫办负责考核。

        该《办法》自201811日起实施,原办法同时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