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深圳样本”

来源:深圳垃圾分类


导 读

近年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直倍受关注。2018年6月21日,作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建设类专业报纸之一,广东建设报以《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深圳模式”为垃圾分类破局》为题对深圳市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跨版报道,对生活垃圾分类“深圳样本”进行了全面、细致、生动的总结,并认为深圳的不少探索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宝贵的可复制经验。

那么,他们到底如何评价的?又对哪些工作印象深刻?本期,芬芬特地将这篇报道的详细内容呈现给大家,以便更多了解到我们的垃圾分类工作。

“深圳模式”为生活垃圾分类破局

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侨香村,每栋楼层下方都设有垃圾分类投放点,并在展板上贴有供居民参考的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而每一楼层的消防通道并未摆放任何垃圾桶。小区物业管理处环境部介绍,侨香村从2013年开始垃圾分类,“刚开始实行时,不少业主都闹到管理处,认为小区没有在各个楼层设立垃圾桶是非常不合理的,但顶着压力坚持下来后,现在小区里业主已经有非常强烈的环保意识,也能主动进行垃圾分类”。楼层撤桶已经写入了《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条例(征求意见稿)》,这是深圳狠下决心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步入新阶段的一个缩影。

▲深圳市3478个物业小区(城中村)都配置了“玻金塑纸”专门分类收集容器

垃圾分类看似小事,实则关乎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近年来,深圳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的“深圳样本”“深圳模式”,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摸索和总结,深圳已具备强制分类的条件。深圳今年组织开展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治理实施规划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进行顶层设计,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时代已经到来。

坚持立法先行,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深圳人口密度大,2017年全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8000吨/天。纵观许多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国家和地区,有一条共性经验和启示就是法律先行,通过严格的立法和执法保障来推动。2015年8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颁布施行,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17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包括深圳在内的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好风凭借力,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于2017年6月编制了全国第一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将垃圾分类由鼓励变成强制。 

2018年1月17日,深圳市市长陈如桂在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对标国际先进城市,注重运用法规制度标准管理城市,细化城市管理的法规规章,修改和完善垃圾处理等管理办法,力求城市管理各个领域都有法可依,推动各项标准规范向细处延伸、向基层拓展,满足精细化管理要求。 

2018年2月,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利用特区立法的优势,适度创新,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据介绍,由于住宅区楼层设垃圾桶不利于垃圾分类投放环节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楼层撤桶,要求居民在集中设置的分类投放点投放生活垃圾,解决楼层投放难以监管、难以取证的问题。《条例》还规定相关处罚:禁止在住宅区或城中村等生活居住楼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在楼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处20000元罚款;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条例》第十条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的原则,适时建立生活垃圾按质计价、按量收费制度。通过制度设计,探索并建立其他垃圾按量收费,正确分类的废弃玻璃、废弃金属等不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鼓励、引导市民源头减量、分类投放。

实施科学分类,建成八类垃圾分流体系

为了在前端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按照种类,明确了大件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绿化垃圾、果蔬垃圾、废旧织物、年花年桔、玻金塑纸等八大类垃圾,实施大分流处理。目前,八大类垃圾分流处理体系已率全国之先初步建成并在不断完善,日处理量不断攀升,有效推动资源化再利用,减少垃圾填埋与焚烧的末端处理压力,为深圳全面推行垃圾强制分类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深圳“衣旧情深”旧衣物回收循环利用公益环保项目

其中,“玻金塑纸”细分类回收处理体系中,全市3478个物业小区(城中村)配置了专门分类收集容器,每周六在小区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引导市民分类投放废弃玻璃、废弃金属、废弃塑料、废弃纸类,各区城管部门委托专门企业上门回收、集中暂存后进入再生资源体系。全市小区分类回收废弃玻璃、废弃金属、废弃塑料、废弃纸类日均回收量达30吨。

目前,深圳市配套建成大件垃圾拆解和资源化利用设施21处,收运处理大件垃圾529吨/日,拆解破碎后资源化利用率超过70%;设置废电池回收箱21000多个、废荧光灯管回收箱11000多个,2017年收运处理废电池43吨,废旧灯管130吨;全市设置废旧织物回收箱3500个,收运处理废旧织物9.6吨/日,经过专业加工后制成再生包装材料、拖把等产品;2018年年花年桔专项回收服务覆盖全市,2018年回收年花年桔202万盆,再利用花盆47万个,回植植物约8万株,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共建共治共享,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曾委托第三方对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进行调研,发现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很高,能够达到90%—95%,但参与率只有10%,居民反映最主要的原因是很难找到垃圾分类设施。当全市3478个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实现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全覆盖后,再次调研,居民则反映参与率不高最主要的原因是改不了自己的生活习惯。 

为充分发挥市民、企业、社会公益组织力量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有效推动城市共建共治共享,深圳率先推进机关、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2017年,全市共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372所,到2018年底全市达到650所以上,覆盖全市中小学校。 

此外,深圳还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圳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服务联盟和义工等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引导和督导工作,发动居民参与并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使“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形成“社会参与”的规模效应。

▲深圳首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盐田垃圾焚烧发电厂

2017年8月31日,深圳首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在盐田垃圾焚烧发电厂内揭牌成立。该基地是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与深能环保公司联手打造的面向广大深圳市民普及垃圾环保知识的城市级展厅,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主要分为综合楼展厅、科普连廊以及环保厂区三个部分,参观者可以通过垃圾分类游戏、互动趣味问答、回收流程展示等多种有趣的形式,在寓教于乐的同时了解到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 

为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深圳近年来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推进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推进建立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等工作,并确定每周六为深圳市“资源回收日”,由住宅小区(城中村)统一回收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引导居民养成在家中暂存并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据统计,2017年全市共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达到7万余场。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还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与市住建局达成共建共识,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正在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标准合同范畴。

“互联网+大数据”,垃圾分类管理精细化

随着城市管理逐渐走向精细化、智能化,深圳市运用高科技,接轨互联网,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智能化、数据化、网络化,依托微信公众平台“深圳垃圾分类”开发了大件垃圾、年花年桔预约清运等功能。配合监管系统的后台,实时采集生活垃圾分类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初步建立了一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智能化分类收运监管体系,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各环节运行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提供基础。

▲深圳生活垃圾收运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据介绍,深圳还积极研发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物联网监控技术和全过程管理大数据平台,依托垃圾数据上报设备、收运车辆GPS终端、自动联网地磅系统、收运处理企业视频监控设备等技术手段,与各区收运、处理系统对接,打造集分类垃圾预约收运、前端投放数据采集、中段分类收运路径实时监控和末端处理去向监管全过程的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统。

自2018年1月8日至1月12日,深圳市、区、街道三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联动,在全市范围首次开展深圳市物业小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部署,突出宣传教育的引导意义, 采用敬告式执法的方式,严格依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针对违法对象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取证,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下一步,深圳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常态化机制,市区相关部门将分组以“行走深圳”工作法进行不定期检查。

完善体制机制,实现垃圾分类长效化

除了市政府民生实事、重点工作、治污保洁、生态文明建设等抓手,2016年起深圳对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考核,考核指标已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按1%的权重实施。每年根据垃圾分类新的工作要求,优化考核指标体系,量化考核内容,修订考核时间节点。通过考核督促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功能,形成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垃圾治理是城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是深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明确要求的必然之举。下一步,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将通过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行业监督考核等方式,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施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77号),配套制定实施《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发布《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深圳市大件垃圾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标准化文件,编制家庭、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不同区域的实操指引;

二是依托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委托第三方服务企业持续开展对全市74个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的日常监管,全年开展每周六“资源回收日”活动、垃圾分类和减量达标小区创建、资源类垃圾分流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等检查,客观评价各区工作推进情况。

【广东建设报04/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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