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9月10日施行!这样扔垃圾才不违法…

来源:厦门广电 绿海鸥厦门垃圾分类在行动

厦门的美~美得让人一见倾心、美得让人流连忘返、美得让人暖心难忘!

厦门为什么这么美?

那是因为~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努力让厦门变得更美~为了让我们的厦门更加美丽,大家一定要做好这件事。

垃圾分类看似小事却关乎着厦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大局。小伙伴们扔垃圾的方式正确吗?

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9月10日起施行。

着力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首先理顺管理机制明确了市、区、街道三级主管部门的主管职责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并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链条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例如在前端分类投放上,就明确把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并要求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分类投放,并进行分类运输处理。

《管理办法》还特别强调末端处理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生活垃圾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郭晓芳

分类处理完你末段没有这个处理能力,等于白强制分类,所以我们这部法规强调垃圾末端处理的能力,我们要求政府人财物都要到位,并且要对(垃圾处理)建设设施进行规划。

那么,我们以后应该怎么扔垃圾呢?

《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2、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混入贝壳类、木竹类、废餐具等不利于后期处理的杂质;

3、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

4、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搬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公布预约电话和收费标准。

建立管理责任人制度 严格监督执行《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

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管理责任人按照所在场所的性质进行确定,如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自行管理的办公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本单位为管理责任人;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住宅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城市道路、公路、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清扫保洁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管理办法》还拓展了监管措施强化了执法力度确保法规能落地、可执行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郭晓芳:

法规规定招募督导员、志愿者、社区工作者还有物业管理人员,来共同协助,在每个环节加强监督,我们还强化了执法力度,在每个环节,从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我们这四个环节都有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鼓励垃圾处理与税收挂钩除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外《管理办法》还制定了促进措施规定实市、区政府应当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市政府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制度。落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违反《管理办法》规定,情节较严重的,如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由市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厦门是我们共同的家让我们一起响应号召做好垃圾分类;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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