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公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方案
来源:环卫科技网
今年3月,江西省南昌市物价局、市城管委印发了《南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方案》,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方案》重点解决了收费难、收缴率低、收费成本高等问题,且简便、有效、易操作,主要表现在:
1.改变了传统的上门征收方式,今后主要是委托供水企业在收水费时一并代收,避免漏征和“敲门”收费对居民住户产生不安全感等现象。
2.征收对象扩大到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符合“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体现了公平与公正。
3.实行“一费制”收费制度,改变了环卫类收费名目繁多的现状,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
4.合理制定征收标准,物业管理类居民按每户每月2元的标准征收,无物业管理类居民按每户每月5元的标准征收。
5.采取了减免等措施,对于持民政部门有效证明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免征,对于残疾人企业、福利院、享受失业保险居民的家庭(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减半征收,对于居民每户每月用水量≤2吨的免收当月垃圾处理费,对于一户多表的居民(多表为同一住址)按一户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