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中环卫函〔2024〕7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及《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详见附件 1 ,经研究,我会决定继续开展“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就 2024 年度“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目前下设“科技进步奖 ”,并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数量和授奖人数依据《奖励办法》和评审结果确定。  

二、申报程序

(一)材料准备

符合条件的单位,按附件2格式填写《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提交相关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省级及地级市环卫主管部门、全国性或省级协(学)会、相关大专院校、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分支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单位或机构可作为申报推荐单位。

(二)材料报送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打印、胶装后签字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 2 份, 同步形成电子版材料 1 份,应包括Word及PDF版本并置于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内同步建立科技成果信息表,信息表格式参见附件3),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为“成果名称+单位名称+文件名称(申报书或成果信息表)”,一并报送本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均报送成功, 申报方可生效。

(三)相关要求

1. 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参评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申报;

2.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必须是对申报成果作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3. 申报成果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行业发展政策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4.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申报;

5.涉及知识产权纠纷、争议和国家安全的不得申报。

三、后续工作

本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将按照审查、初评、评审、公示、公布和颁奖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四、评奖费用

评奖工作不收取参评单位或个人费用,评奖所需的专家费、资料费、场地费、证书制作费等相关费用由本会承担。如需对参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参评单位承担。

五、申报截止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

人:    18588780882

               李佳谣  18846071096

               林婷婷  15080495906

               周青青  15060797377  

    箱:award@caues.cn

电    话:010-84391858-823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 3 号楼4楼

邮政编码:100020

(二)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秘书处

联  人:刘子璇  15717501707

电    话:010-68002664


附件:1.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

           2.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3.科技成果信息表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2024年8月15日

通知原文:

中环卫函〔2024〕73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1)(2).pdf

附件:

附件-2024年度“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