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秘书处
中环卫函[2021]47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环境卫生行业市场秩序,有效增强环卫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推动我国环境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我会决定对2020年度获得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单位开展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20年度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获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其中2021年已重新申报企业无需另行报送年审材料)。
二、年审内容
企业2020年度在综合素质、管理能力、财务能力、服务能力、信用管理等方面的表现,详见附件2。
三、年审时间
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年审材料报送。
四、年审程序
(一)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按附件2格式要求填写《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年审表》,打印装订后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连同信用等级证书一并邮寄至我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邮箱。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
(二)材料审核
我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收到各单位年审材料后,将按照《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书面审核,如有必要将进一步开展现场核查。
(三)结果公示
年审合格的企业将继续保持原信用等级;出现不良信用情况者,将根据实际情况下调其信用等级;出现严重失信行为者,将撤销其已获信用等级并收回信用等级证书。
年审结果将在我会网站(www.caues.cn)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年审费用
年审工作不收取费用,评审费用由我会统一支出。如需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人员的差旅费用由被核查企业承担。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淑宝 18661698521
陈海柳 13901189177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楼4楼(100020)
电子邮箱:credit@caues.cn
(二)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杜晓峥 010-68002665
附件:1.2021年度年审企业名单
2.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年审表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2021年9月15日
附件1:2021年度年审企业名单.pdf
通知原文:中环卫函[2021]47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年审工作的通知.pdf